第721天(2026-12-22)-周二-第十三篇• 基督与那灵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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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研读

读经:加三1~5

三 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 三1~四31

1 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 三1~14

第 三 章

【加3:1】无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稣基督钉十字架,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,谁竟迷惑了你们?

【加3:2】我只愿问你们这一件,你们接受了那灵,是本于行律法,还是本于听信仰?

【加3:3】你们是这样的无知么?你们既靠那灵开始,如今还靠肉体成全么?

【加3:4】你们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么?难道果真是徒然的么?

【加3:5】这样,那丰富供应你们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本于行律法,还是本于听信仰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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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读经

第十三篇 基督与那灵(一)

加拉太三章非常重要,但是也非常难领会。本章是新约中最难懂的几章之一,因此要用三言两语来解释这一章所启示的,并不容易。我们读这重要的一章时,不该视为理所当然,以为我们懂得保罗所用的一切辞。例如,在这一章中,保罗说到听信仰(2);我们不该认为我们已经领会这个辞。

在三章一节至四章三十一节,我们看见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。在这个对比中,我们看到两组相对的事物:一组是那灵与肉体,另一组是信仰与律法。律法与肉体并行,信仰却是随着那灵。因此,那灵是靠信基督,行律法是靠肉体。

加拉太书的头两章多少可视为这卷书的外围,而第三章却是这卷书的中心、核仁。在加拉太书的这个中心部分,陈明了那灵与肉体的对比,以及信仰与律法的对比。因此,我们说三章与四章的主题是,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,这是正确的。对这二章有这样的领会,是大有价值的。我们若没有看见这个对比,就无法明白这几章所启示的。

三章一至十四节给我们看见,那灵是因信基督所得应许之福。这里有那灵、福、应许、信仰和基督。那灵就是福,福是出于应许,应许是因着信,而信乃是在基督里。说那灵是福,而福是出于应许,是什么意思?说应许是因着信,又是什么意思?要明白这样的事并不容易。但这些正是我们读这几章时所要注意的。

在三章一至五节保罗三次说到那灵。在二节他问:“你们接受了那灵,是本于行律法,还是本于听信仰?”在三节他接着问:“你们既靠那灵开始,如今还靠肉体成全么?”然后在五节,保罗问加拉太信徒受了那灵的供应,是本于行律法,还是本于听信仰。因此那灵乃是三章一至五节一件重要的事。

另外一件重要的事乃是听信仰。保罗提到听信仰,一次是关于接受那灵(2),一次是关于神供应那灵(5)。接受那灵与供应那灵都和听信仰有关。按道理说,这里的听信仰比那灵更为重要,因为保罗的点乃是说出行律法与听信仰的对比。虽然听信仰是这样重要,许多读加拉太书的人却忽略了,他们不是漠视这件事,就是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。很少有人寻求想要知道听信仰究竟是什么意思。

罗马八章二节给我们看见生命之灵与基督的关系:“因为生命之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。”生命之灵在基督里是什么意思?传统的教训引导我们相信,那灵与基督是两个分开且有别的人位。那灵若是一个与基督分开的人位,那灵怎么能够在基督里?有些基督教教师说,子基督是神圣三一的第二位,现今正坐在诸天里的宝座上;而圣灵是神圣三一的第三位,现今在我们里面运行。传统的教训说那灵与基督是分开且有别的,但圣经与传统的教训相反;圣经乃是告诉我们,那灵是在基督里。

在约翰十四章主回答腓力的话,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事。当腓力对祂说,“主啊,将父显给我们看,我们就知足了。”(8)主回答说,“腓力,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,你还不认识我么?人看见了我,就是看见了父;你怎么说,将父显给我们看?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,你不信么?我对你们所说的话,不是我从自己说的,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。”(9~10)主的话清楚地指明,父与子不是两个分开的人位。相反的,父在子里面,子在父里面,祂们是不能分开的。不但如此,子乃是从父并同父而来的(六46,原文)。一面说,祂是从神差来的;另一面说,祂是永远与神同在的。子实际上并没有离开父,父也没有与子分开。因此主说,“你们当信我,我在父里面,父在我里面。”(十四11)

基督与那灵的关系,原则上和子基督与父的关系是一样的。生命之灵在基督里这个事实,指明神格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关系。子是子,父是父;然而,父在子里面,子在父里面。同样,子是子,那灵是那灵,但那灵在子里面。这指明三一神的三者是不能分开的。

罗马八章九至十节进一步指明这个真理。在这二节经文里,保罗说,“但神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,你们就不在肉体里,乃在灵里了;然而人若没有基督的灵,就不是属基督的。但基督若在你们里面,身体固然因罪是死的,灵却因义是生命。”在这二节里,我们读到神的灵、基督的灵和基督。这些名称都是指同一个实际,就是包罗万有的灵。神的灵乃是神,基督的灵乃是神的灵,而基督自己乃是基督的灵。基督就是基督的灵,基督的灵就是神的灵,而神的灵就是神自己。这些名称都是指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。这一位乃是神的灵、基督的灵、生命的灵、基督和神。

在罗马八章二节和九节,那灵有三个名称:那灵是生命的灵、神的灵和基督的灵。因此,那灵是属于生命的,属于神的,属于基督的。这些名称必然不是指三位灵。说生命的灵与神的灵是分开的,或说神的灵与基督的灵是有别的,这种说法绝对错误。相反的,这一位灵就是生命的灵、神的灵、基督的灵。生命、神和基督不是三个分开的实体或实质;反之,生命就是神,神就是基督,基督就是生命。因此,生命的灵就是神的灵,神的灵就是基督的灵,这三者乃是一个实体,就是那包罗万有的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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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研读

1、加拉太书三章与四章的主题是什么?

三章与四章的主题是,靠信基督的那灵与靠行律法的肉体相对

2、生命之灵在基督里是什么意思?

这指明那灵与基督不是分开且没有分别的

3、神格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怎样内在的关系?

神格三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关系。子是子,父是父;然而,父在子里面,子在父里面。同样,子是子,那灵是那灵,但那灵在子里面。这指明三一神的三者是不能分开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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